Sep 8, 2005

史上不變的道理

最近和我之前的老闆為了新的文章總是沒辦法達成共識,前前後後改了很多次,我的講法也不停的修正,不過總是沒有辦法讓她滿意。不過她的講法我個人也不太喜歡,結果就這樣一來一往,感覺就像兩個敵對的學者,就是要挑剔對方的論點:p 不過今天我們達成一個共識,讓另外一個人看我寫的版本,然後看看是否能夠說服他。我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是系上一個做注意力研究的老師,不過他那個人很機車,很有想法,但是要說服他相當的困難。另一個浮現的就是我們一起合作的德國老師,他是做比較社心方面的研究。不過因為德國老師最近比較忙,所以我就寫信去問另一個老師願不願意看一下想佈道他居然說好:p 然後更詭異的是我今天傍晚去跑步的時候看到他,他是往學校的方向去,然後看到我的時候露出了詭異的微笑,真是太恐怖了:p 大概近期要去跟他當面解說一下,希望我可以得到他的一些支持。

6 comments:

.tracy. said...

calling yourself 學者...... >"<

Anonymous said...

我都不敢說我是學者了....你...唉

anthonioo said...

想不到那個老師很快就看完了,今天中午跟他小小討論了一下,大致上他算接受我的講法,不過要把我們的主要論點再強調清楚。希望早點把這東西送出去...

.tracy. said...

給你拍拍手~~

willers said...

sorry 你丟MSN來的時候我在洗澡
今天討論你的稿子 基本上只有老師和軒甫在私下討論 其他人都沒有參與 所以沒有辦法提供你有效的訊息
但是我偷聽到一點 YYY覺得你的討論寫了太多機制 太多假設 所以老師不是很愛 軒甫大致也贊同這樣的意見 好像有很殘忍的希望你重新寫 that's all

Anonymous said...

是的,不過不是殘忍的重新寫,而是要重新想一次。

你的說法邏輯上是合理的,但,背後的假設的立論太薄弱。證明他們(尤其是有些與已知文獻不符的情況下)成立的責任在你身上。

加油吧,新稿可以寄給我。

P.S.我同意葉老師,如果我是reviewer,我會reject目前版本。至於葉老師的版本,因為我沒看到,目前無法comment。